FAQ
課程準備:15歲以下入境菲律賓
15歲以下未成年人進入菲律賓的注意事項
1.規則
根據《菲律賓移民法》,15歲以下的未成年人不得進入菲律賓,除非由父母陪同,因此,15歲以下的未成年人須由父或母親陪伴入境,有時您需要證明它。(如果您由母親陪同,請確保母親的護照上寫著<父親的姓>。
2.除外
作為上述原則的例外,20歲以上的成年人為父母或法定監護人(無父母、離婚等),
您可以攜帶監護人的“兒童私人委託”入境,並帶著兒童一起入境。在這種情況下,請準備以下。
到兒童服務處(郵務簿)
ᄋ如果您是用英文寫的並經過公證,或者是用韓語寫的,請收到翻譯證書。 ᄋ沒有固定的格式,但內容是Boo和Mo在進出菲律賓時將此A委託給指定人員(註明姓名和出生日期)。
*必須用英語寫。所有姓名必須與護照上的英文姓名相同。
I. 帶領人的護照影本件和兒子的護照影本
所有費用(約3500比索,相當於70美元)可用披索或美元。
3. 其他事情
如果您是兄弟姐妹,您可以填寫表格(但費用將另行支付)。
I. 一個領導者可以領導的孩子的數量沒有限制。
D. 抵達後,移民檢查站證實了這一點。原則上,出境時允許非派遣人員離境
(但是,避免發生意外,請在入境時保留費用收據。)
<範例>
支持及同意批文
我/我們,Hong Kil-dong(父親)和Lee young-hee(母親),韓國公民,合法年齡,目前居住在大韓民國經依法正式宣誓,特此宣誓:
我/我們是(未成年人姓名);
我/我們在此同意他/她與先生/女士前往菲律賓;
我/我們,上述未成年人之父母,同意本人/吾等之自由意志,並無任何保留;
我/我們將支付其在上述旅程中的所有旅費、膳宿及津貼及其他經濟需要;
我/我們保證他/她不會對菲律賓政府構成公開指控;
本人/吾等/吾等簽署本誓章,以證明本協定內容的準確性,並就本誓章所提供的一切法律意圖及目的。
茲證明,我/我們於年月日簽署本協議。
(父親簽字)(母親簽字)